长沙市推进“智慧法律万企行”活动实施方案

发布时间:2014年06月24日       来源:      阅读:667次

湖南智慧法律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,是智慧法律专家服务体系与新一代信息化技术的深度融合,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在线法律咨询、企业党建管理、企业管理咨询、企业培训、信息安全、智能化移动办公、数据银行等服务,是企业依法经营、规避风险、降低成本、提高效益、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、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手段。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“信息化发展战略”、“坚持依法治国、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共同推进,坚持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”,根据国务院《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》、工信部《电子商务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》、省委省政府《数字湖南建设纲要》和《长沙市信息化年专项行动计划(2014-2018)》,按照省经信委《关于开展安装试用“湖南智慧法律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”的通知》的要求,长沙市工信委于2014年在全市开展“智慧法律万企行”活动。


一、活动时间


2014年1月1日-2014年12月31日


二、活动主题


智慧法律进企业


三、活动目标


“湖南智慧法律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”进一步普及深化,服务水平显著提升,把平台培育成具有显著影响力的信息服务品牌。我市企业应用覆盖率达到90%以上。


四、活动内容


1、加快“湖南智慧法律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”在全市各园区企业的应用,2014年3月15日前,覆盖范围100%(含各区县市)。


2、加快“湖南智慧法律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”在全市各非园区企业的应用,2014年3月15日前,覆盖范围90%以上(含各区县市)。


3、于2014年3月15日前率先完成安装、注册并有效使用“湖南智慧法律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”的前1万家企业,给予每家企业1000元的补贴。


4、2014年3月31日前落实补贴发放。


五、活动步骤


1、1月-2月上旬:做好相关准备工作;


2、2月中旬:长沙市工信委主办“智慧法律万企行”启动仪式;


3、2月中旬-3月中旬:湖南智慧法律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工作人员上门安装、注册、培训,安装单位填表;


4、3月下旬:确定应用单位补贴名单,落实发放;


5、4月-10月:湖南智慧法律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工作人员回访应用单位,搜集使用反馈意见,维护“平台”升级与完善;


6、11月:开展“智慧法律万企行”应用单位经验交流会;


7、12月:评选10家“平台”应用示范企业并予以奖励。


六、保障措施


1、组织保障


信息化年工作推进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活动的组织协调。


主办单位: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


承办单位:高新区、经开区、各区县(市)工信局、各园区


2、资金保障


2014年从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“智慧法律万企行”专项资金。


(1)资金用途


a.对“智慧法律万企行”前1万家应用企业的资助,于2014年3月15日前完成安装、注册企业版母账户1个以上,并正常使用“湖南智慧法律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”的,每家给予1000元补贴。


b.“智慧法律万企行”活动其他相关支出。


(2)资助条件


a.申请资助的企业必须在本市国税、地税部门登记纳税。


b.申请资助的企业必须于2014年3月15日前完成安装、注册企业版母账户1个以上,并正常使用“湖南智慧法律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”,并填写完整的表格信息。


(3)资助标准


a.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,每家企业资助1000元补贴。


d.对10家应用示范企业,由平台一次性奖励5万元。


(4)申请程序


各企业于2014年3月15日前,完成安装、注册“湖南智慧法律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”,并填报《确认安装表》,签字盖章。由平台收集汇总后报市工信委。


3、抓好宣传发动


各区县(市)工信局、园区要通过多种方式,引导企业充分认识开展“智慧法律万企行”活动的重要意义。通过新闻媒体采取专访专栏专刊等形式加大力度宣传 “智慧法律万企行”活动和“湖南智慧法律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”,报道“智慧法律万企行”的重大活动,介绍企业的典型应用经验。


4、发挥典型带动


对积极应用“湖南智慧法律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”的示范企业和在全社会积极推广应用的示范企业,由平台建设单位给予奖励,实现“智慧法律万企行”活动由点带面全面铺开。


5、加强业务培训


各区县市工信局、园区要积极组织区域内企业参加“智慧法律万企行”培训。湖南智慧法律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要主动进区县市、进园区、进企业主动对接,送技术、送服务上门,为企业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