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全省工业领域 “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”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年06月24日       来源:      阅读:1280次

长工信发[2014]49号






 


各区、县(市)工信局,园区产业局,有关单位:


  现将省经信委《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全省工业领域“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”项目的通知》(湘经信科技[2014]151号)文件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企业申报,现就做好2014年“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”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申报条件


申报实施转化的专利技术应符合下列条件:


1、技术先进,创新程度高,实用性强,符合产业技术政策;


2、市场前景好,产业带动性强,关联性大,能有效提高产品竞争力、市场规模和市场占有率;


3、专利技术属于企业自有,或者是由企业提出需求、其他专利权人授权企业独占许可的。权属关系清楚,无法律纠纷;


4、专利技术为近三年内已获授权证书的单件(或多件相关)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。实用新型专利离专利权届满至少3年以上;发明专利离专利权届满至少5年以上。


  二、政策支持


  (一)省经信委会同省知识产权局组织项目评审,对其中通过的项目列入“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”,进入全省技术创新项目库。


  (二)对于对接成功、实现了转化目标和进入了产业化实施阶段的专利技术项目,经验收合格,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等资金将予以重点支持,优先推荐申报国家、省有关计划、专项和基金支持。


  (三)各区、县(市)工信局,园区产业局要加强对入选项目的调度、监测、协调和服务。

  三、申报程序

  1、项目申报主体为我省工业领域中小企业,以自愿申报、限额推荐为原则。由申报企业填报《“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”项目申报表》(附件1)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将纸质材料(一式三份)和电子文件交所在区、县(市)工信局,园区产业局。每家企业限报1个项目。

   2、各区、县(市)工信局,园区产业局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(附件2),并于4月28日前将《推荐项目汇总表》、各企业项目申报材料及电子文件上报至市工信委。


联系人:刘成江 电话(兼传真):88666024

电子邮箱:40065423@qq.com

附件1、“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”项目申报表

  2、“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”推荐项目汇总表


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

2014年4月14日